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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7日

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与建议(一)

□ 贾 东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政府、创优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目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展开,涟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列为2017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

一、其他地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总体情况

1.便民中心办公方式。普遍的做法是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有关部门派人进驻中心,实行集中柜台式服务;少数地方将原来分散不同地点的各个部门集中到一个便民服务楼办公,在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部门派员进驻中心窗口,实行集中柜台式服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大多数地方便民中心作为乡镇政府的一个工作实体、责任主体的事业单位,设专职或兼职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指派,人数一般在8-15名。日常工作一般由乡镇政府管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负有督查考核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3.窗口设置。事项主要涉及党政办、信访、财政、卫计、民政、国土、规划建设、劳保、农林、户籍等部门或单位,进驻事项一般在50个左右。根据进驻业务性质、业务量多少及工作人员的不同,有的部门或单位单独设置窗口,有的为两个或几个部门设置一个综合窗口。窗口数一般在10个左右。

4.服务时间。大多数便民服务中心的公安、供电等独立设置的窗口工作日全日制服务,其他窗口上午服务,下午在综合窗口留人值班,涉及两个或几个部门设置一个窗口的,多为几个部门轮流派人值班服务。也有的便民中心提供工作日全日制服务。

5.经费保障。许多地区文件规定,便民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乡镇财政统筹解决,将便民服务中心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心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特岗考核补助。

二、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各地标准不同、进展不一,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1.人员难到位。多数乡镇和基层站所的人员编制紧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往往兼管多项工作,既忙窗口工作,又忙站所业务,既有包村任务,又要承担新农村建设、秸杆焚烧等阶段性的中心工作。窗口人员的任务是两头兼,工作是两边跑,窗口时常出现空岗、缺岗现象。

2.授权不充分。能够直接办理的事项少、权限小,窗口只起到“挂号”的作用。有些事项表面上进驻中心,但仍然习惯于老办法运作,或舍不得自身利益,或图自己方便,主要业务仍然在原单位办理,群众需要在站所和中心之间两头找、两头跑,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3.功能难实现。有的窗口是两个或几个部门设置一个窗口,各部门轮流派员“值班”,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部门纯属派人坐班应付,坐班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甚至对本部门最基本的业务术语都不熟悉,不能为群众提供应有的服务。

4.忙闲不均匀。民政、卫计、信访等业务量较大,集中办公后效果显著;但国土、村镇建设等部分窗口,直接办理的业务较少。有的部门工作具有阶段性、季节性,忙时很忙,闲时基本无事,综合服务效率不高。

5.工作难协调。虽然各便民中心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领导,但由于工作人员多为各部门或单位派出的,中心领导没有用人上的主动权,存在“看到管不到”的问题,降低了便民服务窗口的行政效能。个别窗口工作办理权还在后方,对口上级部门对乡镇各部门都设置了条条框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影响了工作的协调。

6.管理难度大。窗口每天值班的部门不一样,每个部门派出的人员也不固定,往往是在其内部人员中轮流派驻。工作人员的频繁变动,给便民中心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

三、改革创新,破解难题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即我县的政务服务乡镇分中心)建设应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在强化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优化社会综合效益。为此我们在起草《乡镇(园区)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尽力克服其他地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总体思路

优化办公资源配置,将各类专业中心纳入分中心统一建设范畴,建成具有“集中办公、窗口服务”两大功能的乡镇(园区)分中心服务大厅,按照“全集中、全到位”原则,将乡镇(园区)所有站所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到分中心大厅办公,实行开放式窗口服务,将由乡镇政府、站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延伸的事项全部集中到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办理或代(帮)办,为申办个人或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主要特点

1.延伸服务,名副其实。目前,一般地区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乡镇政府和站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理服务。但由于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限制,乡镇可以直接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并不多,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大多数服务事项仍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造成县中心部分部门窗口应接不暇,乡镇中心门可罗雀。为了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县乡镇便民中心在负责承办乡镇本级事项的同时,还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承接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向下延伸的事项,实行县乡通办。乡镇便民中心负责延伸事项的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发放批文,县中心负责审核、审批。乡镇便民中心已成为县级中心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此,我县将乡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更名为涟水县政务服务乡镇(园区)分中心,破解了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权限在法律上的瓶颈,拓展了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功能,名副其实,彰显我县乡镇分中心建设的便民特色。

(作者系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