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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6日
判决文书不履行 执行纳失终兑现
■ 融媒体记者 三 木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法院判决的权威性不容亵渎。近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为当事人秦某追回了代偿款,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力量,也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案情回顾】
据了解,这起案件源于我县居民秦某与周某、王某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秦某作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依法向周某、王某追偿代偿款 37550 元。案件经过法院立案、审理程序,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某、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支付原告秦某代偿款。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王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责任。无奈之下,秦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立案申请,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周某、王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申报财产,但周某、王某对此置若罔闻,既未主动履行,也未按期到法院谈话。面对这种情况,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周某、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令。
今年6月,周某、王某深刻体会到了失信及限制高消费带来的严重影响,无论是日常出行、消费娱乐,还是社会形象与信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主动到法院联系承办法官,表达了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将37550 元代偿款如数交到秦某手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当事人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是依法行使权利。强制执行过程中,县人民法院通过失信发布,借助微信等大流量平台曝光其失信状态,使其重视执行案件的兑现和履行,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