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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6日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调整

■ 融媒体记者 三 木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为此,记者围绕市民关切的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相关问题,向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一咨询了解,现整理如下,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一、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2022〕3号)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个贷率、资金流动性情况,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为单方缴存70万元、双方缴存100万元。在本通知第五条阶段性政策实施期内,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如下:

(一)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按照二套房标准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7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二、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有何变化?

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购买经住建、资规部门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贷款受理时本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30%。

 

三、申请“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缴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1年内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在贷款受理时本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涉及代际互助贷款的,须代际互助贷款的主借款人家庭成员(含主借款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旧换新”自有住房。

 

四、“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时间如何认定?

答:“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时间以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出售自有住房并过户后,买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