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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4日
我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 通讯员 方建文 刘治军
本报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我县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限从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调整为不得超过全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比原来最多增加480元。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下载“掌上12333”和“江苏智慧人社”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申领;也可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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