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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4日
红窑派出所铲除罂粟54株
本报讯 5月4日,县公安局红窑派出所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54株。
下午14时许,该所接群众举报称,红窑镇某宿舍区院内种植罂粟。民警接警后前往处警,在该院内发现魏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有关毒品原植物罂粟危害性和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彭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主动配合民警拔除非法种植的罂粟54株。
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郑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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