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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8日
中共涟水县委 涟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涟水县“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单位,县各人民团体: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全县广大妇女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全面小康建设的时代热潮,在各条战线上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创新创优,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半边天”作用,为全县科学跨越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展示了涟水妇女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妇女建功立业,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涟城镇中山路社区居委会等10个单位授予涟水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对于娟等50名同志授予涟水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书写新篇章、创造新业绩。希望全县广大妇女紧扣“两聚一高”、紧盯“两大目标”的战略部署,以“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为榜样,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涟水、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涟水篇章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中共涟水县委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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