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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
政法动态
市检察机关新媒体运营交流会在涟召开
本报讯 日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施展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负责人到涟水网学习交流新媒体运营工作。
在涟水网,市检察院宣传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涟水网总经理桂玉晟详细介绍了涟水网的发展历程、日常运营、人员架构,并就新媒体工作“如何起好新媒体的标题”“微信公众号版式排版”“场景运用及常见软件的运用”“微电影创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参会的新媒体运营人员与涟水网编辑进行了现场互动,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畅谈了心得体会。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不仅为检察机关顺应“互联网+”,适应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还为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从业人员上了一堂实战课。
(丁秀光)
我县部署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本报讯 近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乡、镇长(园区、办事处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建立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
会议传达了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相关会议精神,强调要切实按照市委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公正高效、综合治理等原则,结合涟水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领导,确保将上级部署的工作开展到位。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结合市方案,抓紧调研,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县乡两级要切实配备好专职调解员,没有配备到位的,乡、镇长(园区、办事处主任)作为责任人,要切实抓好人员配备;三是乡镇(园区、办事处)要落实好调解经费和个案补贴,每乡镇(园区、办事处)每年至少2万元以上;四是要出台县乡考核机制,抓好考核落实。
(朱静国)
我县集中整治无证KTV经营场所
本报讯 日前,由县文化、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监、法制、检察院等部门和涟城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县城区红日中学门前涉嫌无证经营的23家KTV经营场所逐一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此次行动前,文化、消防部门先后上门进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歌舞娱乐场所开办条件和适用法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张贴县政府通告,要求涉嫌无证经营的KTV经营场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或转行经营,如仍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将依法予以取缔。文化、消防部门通过书面送达、当场告知、现场留置等方式送达执法文书23份,并告知业主们权利。下一步将进入行政取缔决定执法程序。
(潘红梅 徐 红)
县检察院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本报讯 连日来,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依托“三个一”,在各部门、各支部以及各党员之间,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开展一次集中讲学。11月8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国主持召开党组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院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刘庆国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畅谈了对涟水检察工作的要求。
开展一次大讨论。党组集中(扩大)学习会后,该院政治处、警务科、民行科等支部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畅所欲言展开大讨论,并集中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学以致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激发出的积极性转化为推动涟水检察院实现“站稳第一方阵,冲刺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的动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内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写一篇体会文章。该院要求全体党员在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全体党员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文章将放在内网和外网专栏内统一展示。下一阶段,该院党组还将评比出一批优秀的心得体会文章。
(丁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