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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涟水县信访工作“六个严禁”
一、严禁党员违规越级上访。
二、严禁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含公益性岗位)违规越级上访。
三、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纵容直系亲属违规越级上访。
四、严禁单位给信访人及其关联人报销或变通处理个人违规上访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严禁各单位擅自给信访人及其关联人许诺和兑现不符合政策的不正当利益。
六、严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失职渎职,不按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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