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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全县政法系统第一批选树英模
政法英模——杨海峤:现任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在扫黑除恶三年专项行动中,担任县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带头承担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承办涉黑涉恶案件7件63人,主办或参办的丁松案、聂元元案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新闻发布案例,侯海尚案入选全市认罪认罚典型案例。2020年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225件288人,无一件错捕、错诉案件,办案数量和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检察官绩效考核第一名。撰写的个案信息和综合信息先后3次被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2020年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
政法英模——陈同波:现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案查中队中队长。在办理食药环、黄赌毒、网络赌博等案件过程中,针对办案时间紧、涉及区域广、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等问题,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思考精神,长期出差在广东、广西、黑龙江等地追捕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第十一届“涟水县十大杰出青年”、淮安市“百名新淮安卫士”、淮安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受嘉奖。
政法英模——陈永海:现任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创新,开展线上线下便民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2019年,经手审结的案件累计达685件,零信访、零投诉,真正做到了事实清、证据明、裁判公、人心服。审理的孙某诉徐某、谭某遗失物返还纠纷案,先后在央视《夜线》《法治天下》栏目播出,央视主持人评价“这个法官了不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政法英模——郭辉:现任县公安局同兴集派出所教导员。从警16年来,先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50余起,其中重特大有影响案件40余起,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0余起,处置重大群体事件150余起,摧毁黑恶犯罪集团7个39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60余名,网上逃犯80余名。在他的带领下,派出所绩效连续名列县公安局同类派出所第一,辖区内侵财类警情同比下降41.7%,破案率达到44%,始终位居全市派出所前十名。先后获得淮安市“我们身边的好青年”、第五届“涟水好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嘉奖11次。
政法英模——翟春花:现任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自任法官以来,坚持用真情和行动实践对法官事业始终如一的追求,累计审结案件2600多件,无一当事人投诉、上访。审理了涟水制药公司破产和解案,成功挽救了该企业,使企业得以重生,解决了上千人就业问题。承办的“五岛湖公寓”及“开元名都”问题楼盘重整成功,得到了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2017年10月被市中院、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市委授予“十佳青年法官”荣誉称号,同月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政法英模——聂成玉:现任县司法局南集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过硬的调解技巧,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00余起,及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本地的和谐稳定。所带领的司法所先后获得“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所”等荣誉称号,其个人先后被市人大表彰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