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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关于2021年公租房续约通知

各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

为切实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推进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规范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根据《江苏省廉租房住房保障办法》和《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涟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租房管理现状,决定对我县所有已分配公租房进行动态核查,对所有公租房租户重新签约,要求提供以下核查资料:

签定《涟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核查表》、《承诺书》、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成员无房证明(18周岁以下孩子除外)、2020年房租缴费凭证。

根据申请类型,低保、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低保、残疾证明;城镇中低收入者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新就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暂住证、劳动(务)合同、工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所有租户要求在11月30日前到涟水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一楼106)办理续约前资料核查,等待最终核查公示。2020年12月30日前,不来办理者,视同放弃续约,进行清退。

各保障对象接到通知后,对照自查并相互转告。如已有不符合公租房租赁资格者,请在12月底前办理退房手续。

 

涟水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2020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