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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5日
涟水县城管局环卫工人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迎接国家级卫生和文明城市创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18名(垃圾捡拾工10名、垃圾分类引导员2名、清扫保洁员6名)、管理人员2名。
一、管理人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男女不限,涟水本地户口优先。
4.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退伍军人以及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环卫工人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至50周岁(男性55周岁),涟水本地户口优先。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退伍军人以及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待遇
1.管理人员工资待遇2000元,并建立工资逐年增长机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2.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浦北路26号(城管局办公室)
电话:82660110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名额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体检合格后电话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合格者办理用工手续。
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涟水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0110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