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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省人大领导来涟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市委副书记戚寿余等市县领导陪同检查

本报讯 10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吴沛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陈惠娟一行来涟,对我县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戚寿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华,县委副书记、县长时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别纯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建中,副县长郑劲松、袁灿生等市县领导陪同检查。

吴沛良一行先后深入涟水县阳光扶贫超市、涟水百花园、保滩镇瓜蒌园、陈师镇百药园、费庄村“新社区、新生活”项目、高沟镇安华光伏项目等扶贫开发项目现场,详细了解我县农村扶贫开发措施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有关汇报后,陈惠娟对我县贯彻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各级党委、人大及其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善于创新,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陈惠娟强调,要建立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工作新格局,将扶贫工作与振兴战略、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相结合,全面推动扶贫开发条例有效实施。扶贫开发工作要注重实效,用市场化的理念来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合理规划来引领各项工作。要以项目为抓手,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项目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要坚持依法扶贫的原则,党委和政府要发挥引领作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要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时勇在会上汇报了我县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行情况。他表示,近年来,我县始终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头号民生工程,聚力聚焦低收入人口脱贫、经济薄弱村“新八有”、片区整体脱贫三大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的宝贵意见,以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主线,奋力推动涟水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涟水而不懈努力。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金平汇报了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行情况,市委农工部部长、扶贫办主任严继林,县扶贫办主任席虎等领导就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有关工作作交流发言。

(胡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