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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让容错纠错人人知晓 为敢于担当者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县纪委负责人权威解读《涟水县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近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我县出台《涟水县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旗帜鲜明给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县纪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制定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办法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和市委《淮安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着眼建设全县高质量发展过程的重要举措,是“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涟水落地生根。
目前,我县正处于深化改革关键阶段,为鼓励全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负责、勇担当,有效推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的干部主动作为、敢闯敢试,想干事、干成事,引导广大干部真当改革的促进派、发展的实干家,此次出台的办法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以“纠错纠问题、容错宽容人”的理念,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推动我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问:请谈谈文件起草经过及有哪些特点?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实施“三项机制”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容错纠错工作开展,我们纪委分别于今年5月底、6月初,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直机关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一线科室工作人员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对容错纠错工作的意见。6月15日,又专程到高邮市学习考察。随后,结合涟水实际,起草了《涟水县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在县纪委常委会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征求了县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出台的办法共有13条,1~3条是起草文件的目的、文件适用范围以及原则;4~5条是容错纠错情形、适用条件;6~7条是程序规定;第8条涉及容错纠错的个人、单位后期的教育管理;第9条是容错结果的运用;第10条是对诬告陷害的处理;第11条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指导;12~13条是附则,规定解释权和生效时间。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全程留痕。拟定《容错申请表》、《容错会商登记表》、《容错认定结论反馈表》,加强对申请、会商等重点环节监督;二是便于操作。在严格执行省、市容错纠错文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容错至结果反馈相关环节,都明确了办结的时间。同时,对容错结果运用采取列举式,使适用的条件更加具体明晰;三是鼓励担当。坚持对申请容错的相关问题,同步调查是否存在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营造鼓励干事创业,为清白正派者撑腰的工作氛围。
问:如何准确把握“可容”与“不容”界限?
答: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容错纠错中需要把握的具体问题,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实施程序,便于操作和实践。主要是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做到“六看”:看问题性质,是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看工作依据,是界限不明还是故意曲解、随意变通,分清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看主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看决策过程,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规履职还是滥用权力;看履职取向,是开拓进取还是无视规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积极作为还是好大喜功;看纠错态度,是及时补救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坐视不管。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能够主动认识错误、中止错误、主动挽回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可预期因素或外部环境变化,出现偏差失误或造成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没有先例、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维护全局利益,积极履责、大胆推进,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矛盾信访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失误或偏差的;因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临机决断,突破常规,出现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问: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有效开展容错纠错机制?
答: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谋划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错误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在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将容错纠错与 “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对属于在改革探索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要把容错纠错与澄清保护结合起来,对恶意诬告陷害、损害干事担当良好氛围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把容错免责与严肃问责结合起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上级明令禁止仍然我行我素、打着担当旗号以权谋私的行为,依据《问责条例》予以严肃查处、有责必问。
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如何履行职责,形成合力?
答: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容错纠错机制的有关规定,对属于容错纠错的问题,通过规范程序、科学论证、把握政策,充分体现容错纠错机制的要义和导向。要定期汇编整理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发挥案例引领作用,推动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其次,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的干部要格外关注,使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察考核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最后,宣传部门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让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在全县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