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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8日
水火无情 警钟必须常鸣
□ 潘寿军
据媒体报道,7月10日下午,在某地高架桥下,五名十四五岁的男孩结伴在河岸边浅水区游泳,其中一名男孩不慎滑入河中深水区而失踪。
笔者由此联想到,每年盛夏季节,都会在许多媒体上看到或听到因下河游泳而引发的人员溺亡的不幸事件,尤其是在暑假期间,一些农村的中小学生因天气炎热难耐等原因,有的独自一人,有的三五成群地来到河中游泳,因不熟悉水域情况,加之缺少严密的组织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淹亡事件频频发生。不幸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吞噬着一个又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实在令人十分碗惜和无比心痛。
面对许多惨痛的教训,家长、学校、社会都有责任、有义务倍加重视这一问题,应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不厌其烦地切实抓好学生暑期游泳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吸取教训,珍惜生命。广大中小学生一定要听从劝导,不能存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的心理,尤其是不能瞞着家长私自下河游泳,以免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中小学生在暑期进行游泳锻炼时,应有熟悉水性的成人带领,并携带必要的救生设备,参加游泳者一定要事先了解和熟悉水域情况,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溺水自救和互救知识,做到有组织纪律,有规范管理,有防范措施,有安全保障。
总之,学生暑期游泳安全问题,尽管是老生常谈,但绝不可当成耳旁风,更不能有丝毫的忽视和懈怠。水火无情,警钟必须常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溺水淹亡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而又愉快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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