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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
东胡集镇:全面落实河长制 优化生态水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东胡集镇根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主要任务,以实现“河道无垃圾、河岸无违章、河中无障碍、河床无淤塞、污水无直排、生态无破坏”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优化生态水环境。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总河长的领导组织,制定《东胡集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将全镇骨干河渠明确镇班子领导、村(居)两委负责人担任河长,实行“一河一人”制,全面负责河塘沟渠管理、保护、治理工作,保证河塘沟渠管理范围内无破坏灌排水系、无乱耕乱种、无乱搭乱建、无乱取土等行为发生,杜绝和禁止相关企业、养殖户、各农户向河塘沟渠直排污水、抛弃秸秆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微信平台的形式,广泛宣传建立河长制对于改善排灌条件,促进生态优美,实现“六无”目标的重要性、紧迫性。各村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清除阻水杂物、高秆植物、有害杂草、沟坝渠埂等,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建立制度、定期巡查。根据县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考核问责制度。协调解决河道、沟渠等管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组织巡查组对各村制度执行情况、“六无”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巡查,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一事一办,并及时期通报,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在河道、沟渠岸边显著位置规范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渠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组织镇水利站、村建办和各村联络员,深入全镇各沟渠河塘实地督查,严格考核“三查”“三清”“三治”工作责任以及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村(居)党组织书记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的推动了河长制落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罗 龙 胡学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