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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9日

物管政策解读

□ 徐 洁

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在持续地开展。而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到物业管理,广大市民并不陌生,它是城市现代小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物业管理做得好,某种程度上,可以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那么,物业应该如何去“管理”?物业管理是否就是住建部门的事?在物业管理方面,究竟有着怎样的职责划分?今天记者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物管工作。

 

物业管理是否只是住建部门的事?

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推行的是“属地管理”。乡镇、园区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落实综合协调管理职责。社区居委会、村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社区居委会、村工作的主要内容,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村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联动协调机制;受理调解本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续筹与监管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督查考核物业服务质量,监管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等工作;牵头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备案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并对暂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住宅小区提供基本的准物业服务。综上所述,物业管理不只是住建部门的事。目前,在涟城镇社区的统一指导下,中联壹城业委会、金城花园业委会先后成立。

 

物业管理工作中,县住建局具体承担的是什么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和行业服务标准,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负责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招标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乡镇、园区、县各相关部门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情况的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全县共有81家物管小区,38家物业服务企业,县住建局每月都从行业管理入手,组织社区对各物业公司进行信用考核。

 

各部门在物业管理中是如何分工的?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城市管理的大平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其中,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查处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以及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行为,牵头做好养犬监管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保安服务监管,指导和督促物管企业做好交通标识、标线设置工作,对阻碍交通、停放大型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调处,牵头做好平安小区创建、缓解停车难、新(老)小区技防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依法查处社会噪音污染、擅自刻制业主自治组织印章、干扰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违规强占物业管理项目及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的除外),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对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纠纷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县城管局对各小区抓到的贴小广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人员对小区内僵尸车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