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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8日
涟城镇:“五个到位”集中整治出租屋安全隐患
本报讯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涟城镇针对城关镇特点,坚持“五个到位”,在全镇开展为期4个月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活动。
组织领导到位。该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组成。各社区也相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组织,突出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推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职责明确到位。明确综治部门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消防办、安监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及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涟城分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村(居)一律按照镇政府的联动要求,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排查纵横到位。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深入小区、大院,全面展开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整改措施到位。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的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立即落实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立即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一律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将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考核到位。该镇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强化评估工作质态和严格的考核奖惩。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事件、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
(王玉才 贾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