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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 6月1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别纯海,副主任吴建峰、方建中、孙辉、朱太伟出席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国海,县法院院长段庆丽,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

会议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在贯彻实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上取得的成绩。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完善物业管理机制,物管扶持政策逐步完善、行业监督管理有所进步、物业服务规范化得到加强。会议要求,要抓源头,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推广社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三方共商、共建、共管的管理模式;要建体制,提升政府监督管理力度,牵头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扎实推进公共服务、综合执法进小区;要抓管理,强化物业企业自身建设,制定物业管理细则,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全县公安机关始终牢牢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公安工作生命线,从执法主体、执法装备、执法制度、执法监督等多个层面,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强民警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明确规范执法行为, 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活动监管, 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大力推行警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培训。

会议还就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题询问,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了选举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同志进行了供职发言及任职宣誓。

(姜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