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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6日
奏响检察工作“好旋律”
——记全市优秀青年检察人丁秀光
本报记者 马凌云
5月4日,从团市委和市检察院传来好消息,我县检察院政治处办事员丁秀光被表彰为淮安市“优秀青年检察人”,这是他继获得《检察日报》“2016年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优秀奖”、江苏检察机关“十佳微信作品”、全市法治文化作品三等奖等诸多荣誉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兴趣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上大学期间,丁秀光就表现出了对新闻工作的浓厚兴趣,2009年,他就担任了扬州《树风》杂志的责任编辑;毕业工作以后,他先后在县广播电视台和涟城镇政府从事新闻宣传工作,2012年参加全国编辑记者考试并通过资格认证,连续4年荣获涟城镇“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荣获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对于丁秀光来说,与文字为伍,他是快乐的、是高兴的,这种通过辛勤与汗水挣来的满满获得感是再多物质条件也换不来的。
2014年底,丁秀光进入涟水检察院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带领院里的宣传团队主动作为、勇于创新、扎实工作,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截至2016年底,他个人相继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62篇、省级媒体发表稿件251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498篇。院里多名干警稿件也相继在《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省、市媒体刊登,其中一名干警还荣获《检察日报》优秀通讯员称号,极大地改善了过去文字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实现了该院宣传工作从全市垫底位置到首次进入第一方阵质的飞跃。
在丁秀光的建议下,涟水检察院构建了“N+1”宣传工作体系,即一名专职宣传员+多部门宣传通讯员,实行青年干警“跟班制”,安排干警到业务部门每天“一报到”、每周“一座谈”、每月“一总结”,变过去“等信息”上门为发扬“店小二”精神主动上门采访,打破“没有素材”的尴尬局面,从写作源头上了解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两年时间里,由丁秀光负责运营的“涟水检察”微信公众号获得了最高检举办的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优秀奖,江苏检察机关“十佳微信作品”和全市法治文化作品三等奖,实现了从“僵尸号”到囊括国家、省、市三级荣誉的华丽转身。
为了不断革新新媒体工作理念,打破传统图文形式宣传涟水检察工作的局限,丁秀光先后自学了漫画创作、微电影拍摄以及PR、AE、PS等软件的运用,在涟水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先后推出了微视频、微漫画,其中“离歌——一个老检察官的情怀”和“金师傅的早餐铺”引起了网络的强烈反响,“金师傅的早餐铺”主人公通过宣传推荐还荣获了“优秀军转干部”称号;微电影发布不到一周的时间内点击率就突破了5万次;他参与制作的两个漫画题材的微信作品“一组漫画看普法”“当手指画遇上检察官”受到了广大粉丝的强烈推荐,其中“一组漫画看普法”还在最高检举办的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中获了奖。
“新华社签约摄影师”、“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被这些专业组织吸纳后,丁秀光将更多镜头对准了检察人,记录下一组组、一张张感人画面。去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县检察院的部分女检察官们来到了黄营乡,向留守的妇女讲解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女检察官们结合自身办理案件与留守妇女掏心窝的时候,一位老奶奶忍不住地泪流满面,女检察官赶紧来到她面前,一边为她擦拭泪水,一边询问缘由。丁秀光敏锐地利用手中的相机捕捉到这精彩瞬间,后来图片在各大媒体刊登,并入展“移动杯”巾帼摄影展;去年11月份,他改编了歌手戴荃创作的《悟空》并拍摄了MV,以纪录片的手法宣传县检察院的各项工作业绩,这段视频上传到腾讯网后,点击率很快就突破7000多次,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微信作品”。
采访结束时,丁秀光告诉记者:“虽然我不能站在公诉席上主持参与审判工作,但我愿意利用我手中的相机和工具,努力去记录检察官们的各项业绩,积极宣传他们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我会很满足、很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