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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6日
涟城镇党员干部签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承诺书
本报讯 为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5月15日,涟城镇举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党员干部承诺书签字仪式。
县委常委、涟城镇党委书记刘泽年要求该镇全体党员干部认识要再提高,行动要再加快,措施要再加码,氛围要再造浓,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作风,一竿子插到底,一着子抓到位。要对照时间表、路线图,找出创建短板,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举措,要在抓好落实上下硬功,在抓长效上下狠功,做足做优创建文章,在全镇再掀创建热潮,让“公德、道德、美德、品德”切实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王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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