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7年03月30日
县交通运输局细化措施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行业内各类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稳定发展,县交通运输局结合部门实际,多方面细化行政调解措施,行政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局在行政调解的范围内和符合行政调解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合法、平等、及时便捷、保密及无偿原则,对每一起行政调解申请事先进行审核,明确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受理调解申请后,则具体安排相关科室承办行政调解工作,并根据案情复杂和调解难易程度,将行政调解工作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承办部门行政调解时,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意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引导争议各方达成谅解。当争议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对履行调解协议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各方履行约定义务,巩固调解成果,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通过对行政调解措施的不断细化和分解,该局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内的行政调解工作,树立了交通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季罗勇)
链接:
涟水新闻网新版
涟水日报首页
◎
《涟水日报》涟水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4026168号-1